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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的通知

发布:管理员  时间:2023-04-26

医院各科室:

根据科技部《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53号)要求,为做好项目组织申报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2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南内容详见附件1-4),具体通知详见附件5,项目申报查重要求详见附件6

申报“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重点专项的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内地单位,或由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名单见附件7)。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26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申报人员需符合通知/指南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二、材料报送

1. 各申报团队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请认真阅读总体通知要求和专项的指南,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严格遵守时间节点。

2. 为进一步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请各科室和各位同事高度重视,尽快组织研究专项指南,解读指南相关方向要点。请有意向申报的同事填写申报意向汇总表(见附件8)并于2023年5月8日(周一)17:00前发至蔡晓楠OA邮箱。

3.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理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8:00至6月15日16: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重要提示:指南文件下载已加实名水印,只供申报人作为申报参考使用,请注意保管,严禁转载发布!


附件:

1.“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2.“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审要求

3.“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4.“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审要求

5.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6.  项目申报查重要求

7. 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名单

8申报意向汇总表

(具体详见OA)

 

科研管理办公室

202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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