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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医学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管理员  时间:2021-11-30

医院各科室:

   2021年度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医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文件下发,请详细阅读通知和申报指南,根据通知要求以及指南组织科室相关人员积极申报。

市医学科研资金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面上项目及青年科技人才项目,重点支持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方向涵盖西医药类、公共卫生及卫生政策类、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类。

一、申报指南

详见《2021年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医学科研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须为项目承担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无不良医疗和科研行为记录;申请人为医务工作者,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其第一执业单位。

2.申报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在57周岁以下(截止日期2021年1月1日);如项目负责人在执行期间跨越退休年龄,所在单位还需提交能够按时完成项目的意见书。

3.青年项目申报人须未满40周岁(截止日期2021年1月1日);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发表至少一篇研究性论文。

4.申报人须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5.将医学科研纳入对口支援范围。目前正在承担援外、援疆、援藏、援武陵山区等对口支援任务,且时间在1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要求的,可优先申报,且不受本单位申报额度限制(限1次)。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

1.项目申报采取限额制。

2.项目申报人必须经单位组织申报,市卫生健康委不受理个人申请。

3.申请人牵头申报项目限1项,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未结题的市卫生健康委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项目。

4.凡与其他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出具双方合作意向证明,加盖双方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待获得立项后提供正式科研合作协议,其中包括合作内容、合作期限、合作经费、成果归属、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等要素,加盖双方单位行政公章。

(二)申报内容要求

1.各申报人要严格按照本通知中申报指南的研究方向选题,超出范围的申报,原则上不予受理。

2.申报人所申报的项目不得与各级、各类已立项的课题研究内容出现重复,凡已经获得其他政府资金资助的研究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根据项目类别,须按要求填写《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医学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2)。申报书中“所属学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附件3)填写。项目申报继续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同时进行的方式,网上未申报的项目,不受理书面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网上与书面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2.申报人需提供本人执业证书复印件为申报材料附件。

3.申报重大项目申报者须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项目查新报告,查新报告的项目名称必须与申报项目名称完全一致,至少提供一份半年内有效的原件。其他申报项目不要求查新。涉及患者的临床研究项目,应有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出具《武汉市医学科研项目伦理审查表》(附件4);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研究项目,应提供相关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复印件。

 四、申报安排

   请申请人登录医院科研管理系统http://172.16.4.206:8080/userAction!do_loginoff.action?ck=2M6UC0XVCJNT6O6AEMICYKLUF0HCQN3H 在“项目申报模块”中申报,同时提交一份纸质版申报书至外科楼16楼科研管理办公室。纸质版一律用国际标准A4纸、宋体小四号字打印。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23日24:00。逾期不再受理,申报重大项目的请提前做好查新工作。(联系人:蔡晓楠,82308526

   注意:医院科研管理系统目前只能在医院内网登录,申请人请妥善安排时间在系统内申报!

附件:1.申报指南

2.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医学科研项目申请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

4.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医学科研项目伦理审查表

(附件请在医院OA下载)

 

 

 科研管理办公室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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