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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市科技局应用基础前沿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管理员  时间:2022-07-15

根据《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武科规〔20179号)和《市科技局关于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开展项目经费“包干制”和项目验收“备案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武科〔202023号),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市科技局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9年立项的市科技计划项目及2018年度延期项目。 

二、验收方式

    应用基础前沿项目采取备案验收,项目承担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后报市科技局备案。

三、验收程序——应用基础前沿项目

    1、项目承担单位自行组织验收。专家组由至少3名专家组成,原则上专家组专家要求为:不同单位、同类行业、非本单位或直属单位、高级职称级别。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单位内部公示项目经费决算和项目验收报告,接受广大科研人员监督。

    2、将项目验收材料报市科技局备案。验收完成后,打开武汉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wuhan.gov.cn),在“服务事项”栏目下点击“项目申报与管理—在线申报”,以项目承担单位账户登录,进入“网上办事大厅”,网上提交验收材料。点击“项目验收管理”板块,选择“验收期待验收项目”,在线填写验收项目信息,将本单位验收材料报送函上传系统。

    备案的纸质验收材料包括:

    (1)《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

    (2)项目验收备案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① 验收材料报送函(科研办准备);

         ②《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及相关附件;

         ③《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专家验收意见表》专家签字处加盖部门公章)

         ④《项目验收专家组成员名单》。

    3、打印证书。备案完成,项目承担单位收到验收通过的提醒后自行在线打印验收证书。

    4、监督检查。市科技局采用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应用基础前沿项目验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处理。

 

    四、时间要求

    应用基础前沿项目各项目负责人请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全部纸质材料签字后送至外科楼16楼科研管理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项目承担单位应按期开展项目验收,如不能按期开展验收,应在任务书签订的项目截止日期前向项目中心提交延期验收申请(附件5),项目延期验收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


附件:

    1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备案表

    2、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及相关附件

    3、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专家验收意见表

    4、项目验收组专家成员名单

    5、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docx

(附件在医院OA下载)



                                                                      科研管理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