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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生育保险基金使用须知

发布:管理员  时间:2023-01-05

武汉市生育保险使用须知

一.我市女职工生育分娩或实施流引产、计生手术,在全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结构的生育医疗费用,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可按生育保险政策即时结算。

二.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武汉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产检、生育分娩医疗费用的报销,但不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只能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
三.我市男职工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其配偶如果未就业,需办理就医登记,可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办理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就医登记。

男职工生育就医登记流程

线上渠道(3种渠道)

1、通过浏览器直接搜索“湖北医保服务平台”   “个人登录”   “立即注册”   “我要办”   “生育登记”   “提交”

2、通过微信直接搜索“湖北医保服务平台公众号      “服务大厅”   “生育备案登记”  “提交”

3、通过“鄂汇办APP      “生育备案登记”  “提交”

备注:申请人须为参保职工本人,请逐项填写,红色星号*为必填项目。生育登记时需上传结婚证等相关资料信息。一般2-3个工作日审核。

线下渠道

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携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参保所属辖区医保局办理

.我市居民医保女参保人可享受分娩减免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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